夏令营军训教官管理条例包括军容风纪作息考勤值班站岗军训带班上岗离职等
夏令营军训教官管理条例包括军容风纪作息考勤值班站岗军训带班上岗离职等
为提高军训质量,规范基地管理,明确教官岗位职责,激发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与主人翁意识,保障军训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条例。
一、军容风纪
(一)礼节
1、教官之间通称姓加职务,如“张教官”、“李班长”等,上级对下级、同级之间可直呼姓名。
2、不得相互起花名、浑号,不得称呼带有贬义或侮辱性的称谓。
3、教官在听到领导呼唤自己的名字时,应立即答“到”;回答问话时,应当自行立正;在领受领导命令、指示后,应立即回答“是”。
4、进入领导室内前要喊“报告”或敲门;进入其他人员室内前应先敲门经同意后方可进入。
5、遇到校方领导或其他考察领导时,应当敬礼;对基地和公司领导,只在每天第一次相遇时敬礼,领导应当还礼;在训练、浴室、洗手间、餐厅、商店、医疗室等不宜敬礼的场合不敬礼。
(二)着装
军训期间,教官必须按规定着装,保持军容严整。
6、严格按规定佩戴帽徽、肩章和领花。
7、扣好衣扣、领钩,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脚;着衬衣时,下摆要扎于裤内;军服内着毛衣、绒衣等内衣时,内衣领不得高于军衣领,下摆不得外露。不得在军服外罩便服,不准围围巾。
8、军服应当勤洗勤换,保持整洁,不得留有污渍。
9、制式军服(常服)与作训服(迷彩服)、冬季与夏季军服不得混穿。
10、接送学生、开(闭)幕式当天时间要着制式军服(常服),其余训练时间一律着作训服(迷彩服),特殊情况令定。
11、着制式军服(常服)时,统一穿黑色皮鞋。着作训服(迷彩服)时,统一穿军用解放胶鞋。男教官鞋跟高度不得超过3CM,女教官鞋跟高度不得超过4CM。除因工作需要和休息、洗漱外,不得赤脚、光膀和穿拖鞋。
12、参加值勤、操课、开(闭)幕式和检阅时,要戴帽子。男教官大檐帽(配制式军服)、作训帽(配作训服)帽前缘与眉同高,女教官则稍向后倾。大檐帽松紧带不使用时不得露于帽外。不得戴便帽。教官在室内要脱帽,因特殊情况需戴帽时,由领导临时规定。
13、着作训服(迷彩服)参加值勤、操课时要扎腰带。
14、非因工作需要不得着军服外出基地。
15、军服及相关服饰不得变卖、擅自拆改和转借他人,离职前军服、帽徽、肩章和领花等一律上交。如有遗失或人为损坏,照原价赔偿。
(三)仪容
16、教官头发应当整洁。男教官不得留长发、大鬓角和胡须,帽墙下发长不得超过1.5CM。女教官发辫不得过肩,不准烫发。教官染发只准染与本人原发色一致的颜色。
17、着军服时,不准戴耳环,项链、领饰、戒指等饰物,不得描眉、涂口红、擦胭脂、染指甲、留长指甲;除工作需要和眼疾外,不准戴有色眼镜。教官不得在皮肤经常性外露处(如手腕)纹身。
(四)举止
18、教官必须举止端正,精神振作,姿态良好。不准袖手、背手和将手插入衣袋,不准边走边吃东西、扇扇子,不得勾肩搭背等。
19、严禁在操课过程中坐、蹲、手持器械及出现其他与教官身份不符的言行举止。
20、严禁在基地公共场合、军训期间或在学生面前吸烟。
21、严禁在操课过程中使用手机、随身听。
22、参加集会、晚会、就餐等,必须按顺序入场,按指定位置就座,遵守现场秩序,结束时依次退场。
23、基地内不得打牌赌博、打架斗殴和酗酒,不得购买和传看有宣染色情、暴力等低级庸俗的书刊、音像制品,不得从事传销、迷信及其它违法犯罪活动。
(五)军容风纪的检查
24、军容风纪的检查由总教官全面负责管理,由教导员、总指导员随机纠查,由当天值日领导具体进行登记。
25、各班、区队要每日三查(早、中、晚),由各班、区队组织进行自查。
二、作息考勤
讲究时间观念,遵守基地作息和考勤制度,维护正常的训练与生活秩序。
26、迟到、早退在15分钟以内,以每分钟一分扣除相应分数,超过15分钟按旷工半天、超过半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
27、请短假(两天以内)必须至少提前一天写出书面申请,长假(两天以上)须至少提前三天写出书面申请。经领导批准,交办公室备案后,方可离开岗位,否则视为请假无效;回岗后要及时消假,到时而未消假者,按旷工处理。一天以内,由总教官审批,一天以上由基地主管审批。特殊情况,经基地主管、总教官核实后,方可补假。
28、在值勤、操课时间或基地活动高峰期间,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29、事假期间公司不支付工资,患病和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按本人基本工资的60%支付。
30、旷工一天,扣除3天全额工资;累积旷工达三天者,视为自动离职。
31、未履行正常的请假手续而私自离开岗位和基地达3天者,视为自动离职。基地将停发其当月的工资、补贴等,如因此而造成损失和影响的要追究其相关责任。
32、外出基地必须经总教官批准。
33、基地作息和考勤由总教官全面负责管理,由区队长、教导员、总指导员、总教官和基地主管担任值班领导轮流值日。
34、根据基地军训工作的特点和教学活动的实际情况,基地安排教官的上班、轮休和集中休假。
三、值勤站岗
35、值勤站岗人员由教官(指导员)轮流担任,由总指导员、总教官直接安排和领导,任何人不得逃避推诿,否则视为不服从安排,停职反省,停职期间不予发放工资。
36、值勤站岗分为门卫、午休值日、值夜、场地看护等,应根据不同岗位遵守相应岗位职责,如有失职,按相应岗位规定予以惩处。
37、值勤时如发生意外情况,应沉着冷静、迅速判明情况,果断采取紧急应急措施,并迅速报告领导。
38、搞好交接班工作,办好交接手续,并向接班人员交代值勤情况。换班时,如果发生意外情况,应以交班人员为主进行处置,待处置完毕后再换班。
39、值勤站岗人员同样应严格遵守军容风纪等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如有违反,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军训带班
(一)安全教学
教官是所带班级学生的安全直接责任人,军训过程中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做好安全防护与管理,确保学生人身财产安全。
40、遵守活动规则,严禁违规训练。
41、劳逸结合,张弛有度,训练要考虑学生的承受力。
42、认真观察学生身心状况,关照好体弱学生,如有伤病或身体不适者,应立即送往校医处。
43、定时清点人数,防止学生掉队或逃跑。
44、出现安全事件,应迅速采取紧急应急措施并第一时间报告基地领导,不得瞒报、迟报和漏报。
45、如学生出现安全伤害,参照《安全管理条理》相关规定对教官进行处理。
(二)文明带兵
46、不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使用器械或身体部分接触、威胁学生。否则将扣除当月安全奖,停班反省,通报批评,并罚款50~200元。如因此给学生造成伤害而出现责任安全事故,所有支出费用在500元以下的由事故责任人全额承担,500元以上的部分由事故责任人承担50%。
47、体能训练的形式、强度和标准必须事先向学生警示说明,要充分考虑学生的承受力,不得滥用,否则将以体罚论处。
48、注重用语文明,不说脏话、粗话和怪话,不准辱骂、嘲讽、呵斥和恐吓学生,军训中不得出现有伤学生人格、自尊心与积极性的语言,否则每次扣款20~100元,并停班反省。
49、注意与异性学生保持距离。与异性学生不得有不正当交往,训练中不得与其有任何身体上的接触,不得在非公开场所单独约见异性学生,不得单独进女生宿舍,严禁私自与异性学生进行QQ、书信、电话等联系和往来,杜绝与异性学生谈恋爱。一经发现立即停班或辞退。
50、、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和索要财物,不得私自接纳礼品。如有违反,勒令上缴相关费用和物品,并处以双倍罚款。
(三)规范管理
51、按照统一部署组织学生按计划开展军训,不得私自更改教学进程与内容。
52、教学语言规范准确,简明得体,富于教育与启发性,不得出现错讲、漏讲或不讲等情况。
53、教育和督促参训学生严格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与要求,维护和建立基地正常的训练与生活秩序,培养优良作风和严明纪律。
54、做好参训学生的思想动员工作,教育学生养成各种良好的习惯,努力将思想工作、养成教育和军事训练有机结合,全方位培养和锻炼学生。
(四)爱岗敬业
热爱本职工作,乐于奉献,敢于吃苦,坚守岗位。
55、热爱学生,关心学生,不歧视学生。
56、听从安排,服从管理,不当面顶撞领导。
57、在岗时不闲聊闲坐,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58、不得中途脱岗,私自离岗15分钟以内,罚款30元;私自离岗超过15分钟作旷工1天处理。
五、上岗离职
59、教官的招聘可以通过人才市场、部队推荐等多种渠道进行,必须是身体素质、思想作风、军事素养等各方面表现的退伍军人。
60、凡经过公司面试的人员,将接受必要的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予以试录用。
61、被试录用人员须经过1~3个月的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方予以正式录用。
62、为进一步适应岗位的需要,所有教官必须接受不定期的岗位再培训,不得迟到、早退或以任何理由推诿逃避。
63、教官辞职必须提前半个月提交书面报告,否则视为辞职无效,不予办理相关手续。未交辞职书面报告或辞职申请未获批准而擅自离职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64、因教官违反相关规定而被辞退时,按规定予以办理相关手续。
如违反上述规定,严格按相应分值和规定进行处罚。对不服从管理、屡次违反规定或影响恶劣者,酌情予以停班、停职检查、加倍扣分或辞退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