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宪法日,老师家长把这些知识讲给孩子
12月4日,是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今年国家宪法日的集中宣传活动主题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从11月下旬至12月下旬教育部、司法部将组织开展大中小学“宪法晨读”、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等活动。在今天这个特殊的日子,老师和家长不妨把下面这些知识和故事讲给孩子听。
看小明与宪法的故事,
宪法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感觉宪法很高冷,
和我们关系不大?
其实从出生开始,
宪法就一直默默保护着我们~
看完小明和宪法的故事,你就知道啦!
0岁:小明一出生就受到宪法保护
30年前小明还是一个婴儿,不过他已经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是具有独立人格权的“人”。这一刻起,小明已经开始受到宪法保护啦!小明和其他人一样有了继承遗产的权利,他的爸妈有义务保护他抚养他,不能虐待他、遗弃他。
宪法这么说
第二章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6岁:小明上学了
6岁那年,小明上小学了。第一堂课老师就教会他们唱国歌,小明也知道了祖国的首都是北京,盼望有一天去看看天安门。当时还迷糊的他并不知道,上学、首都、国徽、国歌都是宪法规定的内容。
宪法这么说
第二章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 第一百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 第一百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是北京。
18岁:成年了,一切要靠自己啦
这一年,小明考上了大学,来到了从小就想来看一看的北京。除了独立生活的新鲜劲儿,小明还行使了自己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第一次体会到宪法的“存在感”。
与此同时,小明真切地感受到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了,而且,即便是刚刚进入大学还没有稳定收入作为生活来源,父母也可以不再供养小明了。
宪法这么说
第二章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第四十九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20岁:睡在我上铺的兄弟参军了
这一年,睡在小明上铺的兄弟填写了应征入伍的申请,光荣入伍了,学校会为他保留两年的学籍。
宪法这么说
第二章 第五十五条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22岁:大学毕业,参加工作 小明大学毕业了,找工作成了头等大事。在招聘会上,小明过五关斩六将,得到了一份北京某新闻单位编辑的工作。小明如今也要自己独立打拼了。
宪法这么说
第二章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23岁:第一次休年假,并遇上了她
新员工小明努力地工作着,一年后,小明可以享受带薪年假了,他兴奋地踏上了去往云南的旅程,并在那里遇上了心爱的她。
宪法这么说
第二章 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26岁:小明开始了幸福的婚姻生活
相处几年后,小明和女朋友结婚了,从此开始了幸福的生活。两年后,他们有了“小小明”,小明成了家里的顶梁柱,也更懂得孝顺父母。
宪法这么说
第二章 第四十九条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29岁:小明成了痛并快乐的“房奴”
去年小明干了一件大事儿,在和老婆商量后贷款购买了一套60平米的新房。虽然很辛苦,但是生活多了一重保障,多了一份踏实感。
宪法这么说
总纲 第十三条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30岁:老爸老妈退休了
今年,小明到了而立之年。有了自己的房子,看着孩子一天天长大,小明每天都满满正能量。7月份,老爸老妈退休了,他们来到北京带孙子,一家人乐乐融融生活在一起,小明感叹:原来这就是天伦之乐!
宪法这么说
第二章 第四十四条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
“宪法日”为什么定在12月4日?
为什么宪法日今年只有“四岁”?为什么宪法日要在12月4日?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不过我国的宪法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新中国成立之后,我们曾先后通过了1954年、1975年、1978年和1982年四部宪法。
“宪法日”之所以定在12月4日,也是跟宪法的通过有关系!
在经历了两年之久的修改、讨论工作后,1982年1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通过。
目前我国仍然生效的现行宪法就是这部!
实际上,早在1982年12月4日我国现行宪法颁布之时,一些宪法学者就提出了将这一天设为“宪法日”的建议。
2001年,我国将每年的12月4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2014年起,每年12月4日被正式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宪法研究专家莫纪宏认为,法律宣传日虽然也讲宪法,但毕竟不是主题;设置宪法日后,12月4日举行的所有活动都可以围绕宪法来进行,更有助于大家从不同角度理解我们的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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